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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阳县中心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宁国伟
    2017-05-19 16:20:59   转载

    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阳县中心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    

    宜政〔2016〕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中心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11月14日

    宜阳县中心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富美宜阳”建设步伐,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业主导,农业调优,旅游带动,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的五大路径,充分发挥中心镇建设在构建县城、中心镇、美丽乡村三级城镇体系中的关键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新型城镇体系建设及中心镇建设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先行、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产业互动、科学有序”的原则,通过突出特色、创新体制、市场运作、精细化管理,促进片区人口和生产要素向中心镇集中、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以县城为引领、中心镇为支撑、美丽乡村为依托”的三级联动城镇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产业定位“特而强”、城镇功能“聚而合”、建筑形态“精而美”、制度供给“活而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特色中心镇目标,按照旅游休闲型、历史文化型、现代农业型、工业带动型和生态宜居型“五个类型”,着力构建“一心两翼,十镇百村”的城镇发展格局,“一心”即中心城区,“两翼”即产业集聚区和灵山文化旅游区;“十镇”即香鹿山镇、柳泉镇、韩城镇、三乡镇、张坞镇、莲庄镇、高村乡、盐镇乡、白杨镇和赵保镇;“百村”即建设100个美丽乡村。城关镇、锦屏镇纳入县城规划区,统一建设管理;花果山乡、上观乡、董王庄乡、樊村镇按照风情小镇定位,统一纳入规划建设。
      (二)建设任务
      重点实施“五个一、五个有”工程。“五个一”工程分别是:①一个综合性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就即建成一个镇区公园,拥有绿地、水系、健身器材、休闲凉亭等,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②一个简易的垃圾处理系统。能够集垃圾收集、运输、填埋为一体,满足镇区日常生活垃圾处理要求;③一个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实行划行归市,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畅通镇区道路,维护镇区生活秩序;④一个有特色的产业园区。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文化、旅游、生态等乡(镇)特色,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推动产城融合发展;⑤一个别具风貌的特色街区。建成一条地标性、名片式主街道,展示镇区文化和特色,提升镇区品位和形象。“五个有”分别是:①有一支城镇管理保洁队伍。负责镇区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镇区生活井然有序;②有一个简易的污水处理系统。确保镇区污水能排放、无横流,生活水系无污染;③有一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乡镇卫生院的改造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和就医环境,提高群众的医疗健康水平;④有一个健康的养老系统。不断创新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推进老年人事业规范化发展;⑤有一个汽车客运站。规范客运车辆安全行驶和运行管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方便居民出行。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组建城镇管理队伍,集中解决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及镇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
      第二阶段:规划实施阶段(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完成镇区规划编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步实施立面改造、三线入地、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
      第三阶段: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1月1日—4月30日)。重点实施镇区绿化、亮化、美化,实施特色街道提升改造工作,完善水、电、路、气、暖、医疗、教育、养老等配套设施建设。
      第四阶段:综合提升阶段(2017年5月1日—12月31日)。完成综合性群众文化广场、农产品交易中心,垃圾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汽车客运站建设;逐步培育各有特色的产业园区,全面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
      第五阶段:达标考核阶段(2018年1月1日—5月31日)。各中心镇要达到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全面完善,产业繁荣、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和谐稳定,成为辐射力强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县政府将组织安排对各中心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三、主要工作
      (一)突出特色,抓好规划。严格规划编制和管理,着眼区域发展全局,科学规划定位中心镇性质,突出特色魅力,合理确定规模及空间布局,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并与县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脱贫攻坚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各类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各中心镇要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施计划,提升建筑规划设计水平,街道立面改造和特色街区要注重从建筑风格、高度、乡镇色彩等方面统筹考虑,并与当地建筑特色相协调。要严格规划实施,认真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专项治理力度,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突出功能,完善设施。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完善功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产业发展,加快中心镇的道路、供电、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力。各中心镇要围绕“五个一”“五个有”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维护机制。
      (三)突出产业,强化支撑。把培育特色产业、壮大特色经济作为促进中心镇发展的核心内容,每个中心镇要集中培育1—2个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形成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促进产业与城镇互动良性发展。鼓励和引导中心镇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大力发展旅游、现代农业、休闲观光体验和花卉苗木等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农业强镇等。
      (四)突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镇容镇貌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区出入口、农贸交易市场、占道(店外)经营、沟渠水塘、环境卫生、垃圾污水等,抓好中心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坚持镇村联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城乡环境大提升。严格民房建设管控,提升农民建房管理水平,坚持“统一设计、简洁大方、注重特色、体现风格”的建房理念,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民居。
      (五)突出管理,全面提升。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构,每个中心镇原则上配备4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组建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和稳定充实的环卫保洁队伍。积极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运作方式,逐步推进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市场化运作。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违章建筑等专项整治,改善城镇面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振立同志为组长,副县长王晋阳同志为副组长,县住建、规划、市政、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宜阳县中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周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心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中心镇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务求中心镇建设取得成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市政局、工商局、水利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民政局、体育局、文化局、人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委、电业局、金融办、市场发展中心、公安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中心镇建设的推进力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中心镇建设推进机制,由县中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半月印发一期《中心镇建设工作简报》,通报各中心镇建设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排序,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对中心镇建设进度进行排序,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连续两次排名落后的乡(镇)要在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镇建设现场推进会,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
      (四)强化考核激励。从2016年起,县委、县政府将中心镇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加强对中心镇建设的督查力度。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中心镇建设进行现场观摩,并考评排名,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启动慢、落实效果差,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进行曝光、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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