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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阳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宁国伟
    2017-05-08 20:37:02   转载

    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阳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    

    宜政〔2017〕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3月17日

    宜阳县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的目标,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首要任务,以解决直接涉及农村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连片建设、整村推进、改善设施、完善机制”的方针,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造农村环境整治精品工程,切实改变农村环境面貌。
          二、目标任务
          2017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打造百村亮点工程,使全县农村环境面貌大幅改观。
          (一)一个“中心”,即搞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一个“重点”,即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建立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三)两项基础性工作,即搞好6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续建项目,硬化通组入户道路200公里。
          (四)百村亮点工程,即在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选择100个村(其中含2017年脱贫的31个村),按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进行重点打造。
          三、建设标准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要达到“三无一规范、五有、六好”的标准:
          (一)农村环境要达到“三无一规范”,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横流,道路两侧无有碍观瞻的建筑,村内外杂物、建材堆放规范有序,实现“一眼清”的目标。
          (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达到“五有”的标准。
          1.有一个标准化党群服务中心。包括:村三委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标准化卫生所、多功能学校、便民服务室。
          2.有一套完善的长效保洁机制。(1)有组织。每个乡镇要有农村长效保洁机制专职管理人员。(2)有队伍。按照农村人口3‰的比例,采取公司化运作方式组建保洁人员队伍。(3)有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保洁公司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考核。(4)有经费。保洁人员工资要纳入县、乡年度预算。(5)有设施。按照每300人配置一个垃圾箱、每30个垃圾箱配套一辆垃圾清运车、每个乡镇建设1—2处标准化垃圾填埋场的标准,配齐配足各项设施。
          3.有一个设施配套完善的休闲文化广场。休闲文化广场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健身器材至少要有5—10件。
          4.有一套完善的供排水系统。村内群众要用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村内街道两侧要有雨污水排放管道。
          5.有一条亮丽的主街道。村庄街道环境实现“四化”,即环境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整体美化。
          (三)其他各项工作达到“六好”的标准:基层组织健全,组织建设好;农业生产发展,经济效益好;邻里关系和谐,村风民风好;文化教育到位,农民素质好;保障体系完善,公益服务好;综合治理达标,社会治安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涛为组长,副县长张丽娟为副组长,县委农办、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宜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改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县级分包领导要定期到所分包的乡镇进行工作调研,实地解决问题。三是明确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副职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必须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人员,配备必要办公设施,具体负责本乡镇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确保本乡镇有特色、有亮点、出精品。
          (二)多方筹措资金,拉动社会投入。一是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通组通户道路水泥补贴、农村卫生保洁和综合整治等方面的以奖代补。二是乡镇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要列出专项资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配套资金。三是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整合部门项目资金,采取“捆绑项目、集中使用”的方法,集中精力向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四是要积极引导动员群众筹资筹劳,共建美好家园。五是要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三)实施目标考核,严格督导问责。一是今年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实行周督查、月观摩、半年一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和县纪委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督查力度,县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要经常深入乡村,负责对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跟踪督查、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先表优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先进、成效明显的乡镇,按照县绩效考核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对工作拖拉、进度缓慢的乡镇,责令主要领导做出承诺,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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